2)120_末世还要撒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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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景她见过不少,但是这种四肢都零散的惨状依旧让人触目惊心。

  来回走了三次杀了六个丧尸总算是将全副身家搬上了车。

  其实在司南昏迷的那几天,就已经有政府军队将一大批的人带走了,剩下的也早就逃的逃跑的跑,不然就是变成了丧尸。她所居住的小区现在已经基本没人只剩下丧尸了。而她的车子,因为是最便宜的车,大街上的奔驰宝马都有人顾及不上,所以也没有受到什么损坏。

  若不是人少,来回几趟的功夫,东西还真不一定能都在。

  将所有东西搬上车真的坐在位置上,司南才稍微松了口气。插钥匙点火挂档一气呵成,然后一脚刹车一脚油门,不知道是不是身体留下的程序记忆,一套动作下来流畅无比。

  凭着时钟上的日期和日记上的记录,司南大概知道自己位于这个国的东南部,四季如春,现在处于夏季,还有一个月即将步入秋季。

  人是群居动物,分族而群。而每逢乱世,人心大乱之时,群雄异起。端看谁最能虏获人心。得民心者得天下。虽然现今天下大异,出现了千年以来不曾有过的异象和危机,但统治者的手段应该依旧如出一辙。以前是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现在变成了人与丧尸之间的战争了而已。

  司南相信,在已经写出了那么多种末世状况的这个世界,人类是绝对不会被丧尸打倒的。

  北方是这个国家的经济政治中心,司南决定,先向北走。

  司南以前的汗血宝马可日行八百里,但是需要六个时辰不停不休。这样算下来,平均半个时辰可以走六十五公里左右。司南凭着感觉掌握着速度。

  不得不说,坐在车子里面比骑马舒服多了。以前常常骑马,胯部硬是被磨出了厚厚的茧子。而且骑的宝马还需从小亲自驯养,才能建立深厚的感情。不过时间久了,那匹马就不仅仅是坐骑了,也是她出生入死的同伴。

  司南刚开始虽然能顺利开动车子,但是方向和速度都不能控制的很好,磕磕撞撞了好几次才渐渐掌握到了些许要领。

  司南开的不快,保持着她骑马时的普通速度,估计一个时辰能走个七八十里路的。东碰西撞的还碾压了一两只丧尸,现在看到那些散落在各处的暴出的脑浆流出的肠子断掉的手臂和大腿脑袋等等,司南已经可以视若无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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