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玲_重生之我的纵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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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生命中的两次恋爱彻底的让我看透了爱情与婚姻的本质。全/本\小/说\网

  和安宁分开后,我独自一人来到了南京。

  在这个新的城市开始我新的梦想,成了我对自己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是啊!就让一切重新开始吧。但是,生活可以重新开始,可爱情呢?我能从那背叛的阴影中走出来么?

  别人不知道,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努力的总结自己已经过去的二十六年,摊开自己十年前照片,再看看自己现在的样子,终于,我为我自己走过的这十年人生做了一个定义,那就是:碌碌。

  一直以来,我都是在为生活而生活着,为爱情而爱情着,我和大街上匆匆走过的每一个人一样没有什么不同,我们都是被生活奴役的可怜虫。

  我决定了,我不要再过以前的日子,从这一刻开始,我要和我的过去划清界限,我不要在为生活所奴役,更不要被爱情所拘束,女人背叛了我的纯情,我就用我的堕落去报复,生活背叛了我的执着,我就用我的放浪去反抗,我不要做可怜虫,我要做我自己,一个真正的自己。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就让我把这个年代的口号印在我的T恤衫上吧,让他影入我的身体,融进我的血液,铭在我的心脏。

  我打散了我的头发,敞开了我的胸襟。

  就这样来吧,我的放荡人生。

  电话响了,我按下接听,是来南京后认识的第一个死党。

  “浪子,来吧,我在1912。”

  我很简练的回答:“二十分钟。”

  临出门的时候,我再一次看了一下镜子,镜子中,一个略带沧桑感的青年,在用一种邪异的笑容微笑,那笑容背后的背景,不知觉的幻化成了都市那疯狂的灯红酒绿。

  这是我在这个世界最后一次正视自己,等我下一次在审视自己的面目时,已经是时空变换了。

  我没有用去二十分钟,十五分四十五秒后的一刻,我出现在了死党的面前。

  死党正无限得意的搂着他近乎妖艳的马子在1912的威克酒吧门口等我,也许是等我显得有些无聊,他的手已经伸进了他马子的胸罩揉捏了起来。

  估计,这也是打发时间的一大妙方吧。

  “浪子,怎么没有马子?干脆我把我的这个给你。”

  死党说完,把他的马子向我的身上一推,那马子一个不小心的就粘到了我的身上。

  我毫不客气的在那马子丰满的屁股上一拍,然后又把她推还给了死党,强烈的鄙视他道:“你用过货,哥们怎么好意思用呢?”

  死党毫不在意:“兄弟如手足,马子如衣服,就是给你件衣服穿,这么客气干嘛?”

  “靠!还不知道你,为兄弟两肋插刀,为马子插兄弟两刀。”

  我没有受死党的诱惑,甩甩头率先进了酒吧。

  死党拉着他的马子也屁颠屁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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