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臭弟弟_六零大院芭蕾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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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轩昂可是重要配角,不可能这么早就死了吧。

  这时另有个大妈柔声说“闺女,我知道你们这些年青人有觉悟,但陈家一门全死绝了,就剩轩昂个孩子,咱们向你保证他思想没问题,你就放过他吧。”

  陈思雨恍然大悟,是因为她这身绿衣服和腰间的飘带,大妈们误解她了。

  解了飘带,她手拍胸脯“大妈,你们认识我吧,我是轩昂他姐啊。”

  大妈一看,果然,这不陈家那个只认养不认亲,来一回哭一回的闺女

  “记得记得,丫头,你不是在首军院享福的嘛,爹死你都只来点个脚儿,后妈死你都没来的,今儿咋就光临咱这粗棚陋院了。”

  这势利眼飞天的人设,还怎么洗

  陈思雨的红缨带才解了一半,说“我我呀,埋头努力了多年,终于考上文工团了,当然就要搬回来跟弟弟一起生活了呀。”

  她确实考上了,只是碍于名额而进不去,这不算撒谎。

  文工团

  那可是全国所有女性向往的理想天堂,而于演员,人们总会怀着莫名的喜爱,一大妈立刻伸手来拉“你考的唱歌还是跳舞,能唱白毛女不。”

  陈思雨抿唇笑,点头。

  “那咱们这算不算提前摸了白毛女的手”另一个一摸,惊叫“乖乖,这孩子不愧能考文工团,手细的跟豆腐似的,摸着可倍儿舒服。”

  “你就没见过好东西,豆腐哪比得上这个,这就跟玉似的,还得是羊脂玉。”还有一个大妈反复摩挲。

  揩完油,她们也愿意跟陈思雨交流更多的东西了。

  现实并没有陈思雨想象的那么糟糕。

  城里没有牛棚,就算有思想错误的人,顶多也是参加义务劳动,陈轩昂才12岁,还在读书阶段,他要想读书,自可以去读。

  是他自己不想上学,主动申请,搬去锅炉房工作了。

  住,仍还是在墨水厂的家属大院里,只是搬了个比原来更小的房子。

  “轩昂就跟他妈一样,一点觉悟问题都没有,他妈当初脱离家庭的时候只带了一身衣裳,他去锅炉房的时候连身衣裳都没带,房门就那么敞着,这叫啥,问心无愧,你要想从他身上搞点啥,顶多刮刮墙皮。”一大妈再说。

  初时,陈思雨没懂这段话,仔细一回味,懂了。

  陈轩昂12岁,成孤儿了。

  而他妈,是曾经闻名北城的,陈家典当行的小姐。

  有句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大妈这是以为她是来敲诈,勒索陈轩昂的。

  特地向她表明,轩昂现在啥都没有,一穷二白。

  而在原书中,陈轩昂是个心狠手辣的,却只忠于女主的,大反派级的人物。

  他一生凄苦,活在别人的白眼中,却在临终前,将积攒的巨额财富全部赠给了女主。

  原文中有一段,说将来某一天,女主要参加一场重要演出,还是独唱,偏偏她把配礼服的项琏不小心给弄丢了,急的直哭。

  就是当时还住在牛棚里的陈轩昂,给了她一条真正的红宝石项琏,恰配她的演出服。

  而现在,他不但家门敞着,甚至还住进了锅炉房,那东西呢,藏在哪儿。

  才12岁的小男孩,好一手空城计,他玩的可真漂亮

  不过别看他小,但是户主,要不被他认可,很难落户在他的户口本上的。

  可怜的小家伙,陈思雨必须落户在他的户口上,跟他生活在一起才能呆在城里。

  而从此刻开始,她要跟书里的小反派,有难同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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