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百九十二章 求道转王道,黑枪杀红枪_英灵时代,十连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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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榆自认算是个装逼的个中高手。

  没办法,自幼开始被各种武侠、电影、电视剧刻画了dna,再加上他还是个老二次元,理所当然的被霓虹人作品里的中二气息感染了。

  每次碰到大场面的时候便会下意识开始装一波。

  严格来说,逼格也算是势的一部分。

  生死交锋也讲究大势所趋,先声夺人。

  谁更有逼格,谁就能给对方造成更强的心理压力。

  这就是为什么玄幻世界里的高手登场的时候,连说话都会自带回音的理由,一副鼻孔朝天少言寡语的模样,而落败后立刻花式变脸滑跪。

  会装的人甚至还要带一首‘赤锋矛,不朽盾,斩尽仙王灭九天’这样的定场诗来烘托气氛。

  布袋戏世界里的诗号也是这么一回事,既是总结简介,又是烘托其势之盛。

  只不过,刻意装出来的,总是带点刻意的成分。

  若是实力不足,就会沦为某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安某的下场,变成一个经久不衰的笑话。

  当真正的绝世高手登场时,通常来时风雨不惊云雾不动,恰如宣告季节变换的第一缕清风拂过,不着痕迹无可寻觅。

  等意识到的那一刻,或许就是人头落地的瞬间。

  ……

  猩红的长枪悄无声息的贯穿了大地。

  等到神仆意识到的时候,他看到的只是一杆刺入地面的猩红魔枪,而自己的躯壳已经无声无息的破开一道巨大的创口。

  马尔斯低下头,能通过胸前的窗口看到背后的场景。

  他一個照面就已经被刺死了。

  甚至没能感受到自己什么时候中了攻击。

  连被杀的人都没意识到。

  这就是必中的魔枪……刺穿死棘的魔枪。

  之后,斯卡哈的声音方才穿过冻结大地的风雪,透过阴影交叠之处,缓缓响起。

  “现在离开,你还能多活十秒钟。”

  十秒钟,很短暂。

  短短十秒,即便马尔斯想要最后暴起和白榆换命也断然做不到。

  但十秒钟,也很漫长。

  足够马尔斯在短时间内回忆起了自己漫长的一生。

  他本是一个小国王子,但身为混血儿倍受歧视,从未得到过任何来自王族的重视,而是被当做一个累赘抛弃在冷宫里,连吃食也无,只能靠着自己抓些虫子和鸟儿充饥。

  他的不幸从童年开始,而当小国被罗马覆灭摧毁的时候,他也被当做战利品被抓住了,之后当了接近三十年的奴隶,因为不堪折辱杀了贵族,之后成为亡命之徒逃犯。

  他的一辈子都是在不幸的泥潭里打滚,但生活没能杀死他,反而让他变得越来越强,后来,他成了外神的使徒,从此时开始,人生转向了,一切都变得越发顺利,他甚至得到了前往星殿的机会,成为了神仆。

  而现在,他快要死了。

  但死在了这条道路上,他并不后悔。

  在他成为亡命徒时,他发了疯似得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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