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074 章 :张鹏和李星宇再次来南昭省_神医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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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明和孙斌以及唐剑看着老汉,只听老汉继续说道:“其实我是王琳的伯父,这个王琳他的母亲,是一位樱花国的雏妓。后来樱花国战败,他妈就跑到了我们村,躲进了我们家里的,豆央朵里,后来被我母亲去豆央朵里,抱柴火时看到,后来就把这个女人捡回了家,当时我就想要这个女人当媳妇,可是我妈说什么也不同意,说什么这个女人岁数小,等二年再说。后来咱们华夏全国各地都解放了,我娘看我们家里穷,我弟弟和我都说不上媳妇。因为我妈偏心,就让这个女人跟了我弟弟做媳妇。老话说的好,偏心的孩子不得记。因为这个樱花国的女人,她在当雏妓时,吃了不能生育的药,所以这个女人在跟了我弟弟十多年,也没有给我们家,怀上个一男半女。”

  唐剑问:“那这个王琳是哪来的呢?”

  老汉说:“直到1959年,因为那年挨饿,一天早上,我出门要去上班,忽然听到路边有一个小孩,在哇哇的哭,于是我就顺着孩子哭的声音走过去,就看到一个小孩,躺在地上,用一个破蓝色的衣服包着,于是我左右一看,四周根本就没有人,于是我就想,何不把他抱家去,给自己传宗接代。于是我就把他抱回了家,因为我还要着急上班,所以就交给了我的母亲。”

  当时我母亲问我:“儿子,这个孩子你在哪偷的,赶紧给人家送回去?”

  我给我妈说:“这个孩子,是我在大路上捡的。我想给咱们家传宗接代。妈,我还要着急上班,你先替我看着这个孩子。”说完没等我妈吱声,然后我就撒腿,往单位跑去。

  可是等我下班回到家,我妈对我说:“大成子,你连个媳妇也没有,正好你弟弟,和你兄弟媳妇又没有孩子,我看不如,你把这个孩子,给你弟弟和弟妹吧?”

  当时我说也也不同意,可是架不住我妈给我闹死闹活的折磨,常言说:“胳膊拧不过大腿。没办法,我只好同意把这个孩子,送给了我弟弟和我弟妹。谁知道好景不长,在王琳14岁时,因为发大水,把我们一家的房屋,都给冲塌了,也是在那次洪灾中,王琳的父母,及我的母亲,还有王琳,都被埋在了破屋里。后来当我把他们从倒下的破屋里,把他们扒出来的时候,我的母亲,和王琳的父母,都被砸死在了破屋里。只有这个王琳,因为躲在床底下,所以才侥幸被活了下来。后来我就及当爹,又当妈,才把王琳养活了下来。”

  刘明问:“我听说这个王琳,不是和一对卖菜的女人,结婚了吗?”

  老汉说:“这话说起来长,不怕你们笑话,当时因为我,看这对母女,母亲是个寡妇,我呢又是个老光棍,所以我就提出来,王琳娶她女儿,我娶这个老寡妇,没想到这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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