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99章 惨烈_血海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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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煞魂兽,还都是那种毒物,极为难缠恶心,能避让就避让吧!

  不过丁凡霄倒是发现了一个牛人,他的血煞魂兽,竟然是妖兽森林之中广为流传的“平头哥”――蜜獾。

  “平头白发银披风,妖兽森林我最凶。

  一生都在征战中,见啥怼啥从不怂。”

  这首可是形容这种牛逼哄哄的妖兽蜜獾的一首打油诗,意思也就是这种妖兽记仇,爱战,勇猛无所畏惧,见谁都不怂。

  金元白的庚金剑蛟咆哮之时,除了那些奇珍异兽没有臣服,这只平头哥其实也没有,还想跃跃欲试怼上去。

  其实这种妖兽有这么性格的原因也有它身体优势的一部分。一,皮毛厚重粗糙,别看个子小,皮毛真特么厚,有的修士和它打了大半天,都特么没有破防。

  这只平头哥的主人是一个体修士,排名在三十几名,战斗很是迅猛狂暴,以力压人,可惜资质不算太好。外加运气太差,碰到了前十强的存在,止步于三十几名,不然应该是二十名那一片。

  他的主人战无惧就是一个十足的好战分子,武疯子一样的存在,好吧也只有这样的修士能孕育出这样极品的妖兽。魂兽形态的蜜獾,体型还是较大的,这更增加了它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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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就是抗毒性,身体就像是免疫毒素一样,尤其是蛇毒,这玩意拿蛇毒当酒喝,拿蛇当辣条吃,辣条配酒,越喝越有。

  三就是那锋利无比的尖牙和利爪,力气也是巨大,属于那种肉搏式妖兽。还有就是这货的价值含量太低,把它卖掉的价钱还不如花在它身上的十分之一呢!

  所以,一般来说,没有修士和妖兽扑食这种蜜獾这种妖兽,特么的,划不来。而且极其记仇,能纠缠死你,你杀死它还费劲。就像是那种“我就喜欢你看不惯我,但不能把我干掉的样子。”

  而现在,精彩的来了,平头哥蜜獾和蛇蝎美人的五毒俱全盟友怼起来了。照理讲,一个肯定打不过五个,但是那五毒俱全确实有些臭名昭着。

  被他们欺辱过,但是没被干掉逃遁的血煞魂兽在他们的主人的指挥控制之下,一个个加入了平头哥的一方,要把五毒俱全给灭了。

  那块血池的区域已经被划分开来了,八九个血煞魂兽打作一团,形成了一个很大的战斗圈子。

  丁凡霄和伊万一的合作很顺利,配合得很默契。带上现在的这只巨大的血森狼,两者已经合作解决了四只筑基中期的妖兽了,在加上自己独自猎杀扑食的,现在他们的血煞魂兽再各自吞噬两只,至多三只,就能突破到筑基大圆满的存在。

  不过已经有突破到筑基大圆满修为的血煞魂兽了,那两条蛟龙是最先到达的。然后就是琉璃冰蓝色的蟾蜍,和一只赤红色皮毛的九尾狐。

  不过,现在又有一只血煞魂兽进阶到筑基大圆满修为,大口一吸。形成一股恐怖的吸引力,正是天赋法术――鲸吞之术。

  大量的血灵力凝聚成一股巨大的吸力漩涡,一些个头较小,实力低维的血煞魂兽根本抵不过那股吸力。

  慢慢地被卷入漩涡之中,离那个血盆巨口越来越近,那些血煞魂兽拼死逃离,可还是毫无用处,终于被吸入,巨口一吞,直接进入肚腹之中,进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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