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四卷 青城炼气士 第七章_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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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条丰满的长腿夹住了脖子做了七百二十度的旋转。

  一击得手,我捡起影狼的黑色短刀,刀身散发着阵阵寒气,从头上拔了一根头发贴向刀锋,一分为二,是一柄吹毛断发的好刀。

  从影狼身上解下刀鞘,刀鞘的皮革很好,我将这柄短刀作为了自己的战利品。将影狼和刀狼的尸体,用树藤栓起来,让风驰将他们的尸体挂在峭壁之上。

  影狼刀狼能力也都算是很实用,可惜被人偷袭的话,再实用的技巧都没有作用。人就算有了力量也依然是人,青城炼气士曾告诉我,血修罗在过去又名天煞星,体内有天煞星的人学习武艺会非常快,并且大部分都会投身战场。他们有百人不挡,万夫不敌的本领。

  但是中国历史五千年,从来没有一个统治者是天煞星的。

  不能发挥自己的力量的话,再强大的力量也不过是鞘中之刀,无锋之剑,只能变成被别人利用的工具,最终像是野狗一样的死去。这样的人,力量不会给他们带来好处。

  狼牙的瞬间移动,配合无坚不摧的火龙刀,真的可以说是近乎完美的本领。但是在胡文意这无用之人死去后,他居然连生存的目标都没有了。说的好,这是忠诚。就像是过去那些以死殉国,殉主,徇情的人。

  据说宋朝灭亡的时候,徇死的书生有二十多万。但是为什么不把这条命用在和敌人拼命上?说得不好,这只不过是脆弱的丧家犬,不敢面对艰难的人生而已。

  狼牙就是一条没有别人圈养他,他就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的家犬而已。金狼队就是一群被人养着的牲畜。

  而家犬再凶猛,牲畜再优秀,也永远不能做主人。

  但是也许对于安心作家犬的来说,有了主人他们才能感觉到幸福。我大概属于过去评书里说得脑后有反骨,武侠书里说的那种有着强烈野心的不安分分子。不过我是喜欢别人尊重我,敬畏我,但是我也不喜欢管别人的事情。我想我不是一个特别喜欢权利的人,我只是喜欢权利带来的好处讨喜欢刺激但是非常讨厌做为权利者所负的责任。所以我才那么容易将虎盟大权交给了李雪掌控。因为要让我每天去想怎么挣更多钱,怎么养活那么多兄弟,处理他们的纠纷我觉得我会疯掉的。

  仔细想想,我还真是任性的小孩。

  “风驰不要动。”我突然让风驰停止了动作,风驰不解,呆呆的爬在峭壁上。细碎的声音在她头部响起,一条冰冷粘滑的长条物体从她的头顶上,顺着脸孔滑过脖子,滑入她丰满的胸乳之间。我能感觉到她浑身僵硬,汗毛倒竖,肌肤冰凉。嗯,能作到这一步已经不错了,毕竟蛇类是女人的天敌,尤其是在这黑暗中蛇爬到衣服里面,紧贴着肌肤游动,她没有大声叫嚷被吓得失控就很不错了。

  风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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