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八十二章 有划时代的意义_武唐第一风流纨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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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不要再说此事,并将书案上的一份文稿呈给贺兰敏之:“敏之,这是某这几个月所拟的,选拔晋职官员的一些办法,你看看有何想法!”

  贺兰敏之面带惊异地伸手接过,翻开了看了起来。

  “国家用人,当以德器为本,才艺为末……。”这是裴行俭所写文稿的开头几句话,这点让贺兰敏之感兴趣,当然裴行俭那一手非常漂亮的字体也促使他看下去。

  这一看他就收不住眼了,裴行俭在这份文稿中写了许多在这个时代可以说很少被人提及的观点,就比如开始所写的关于官员晋职的规定:要设立列有候选人名资历的长榜,制定从他们中铃选注授官职的规则:同时还规定州县官升降条例和高低等教”,…有了兴致的贺兰敏之继续看下去。

  贺兰敏之来到这个时代多时,他也知道现在之前,唐朝选拔官员时通常要考虑各种因素,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官吏的选拔制度一直不太完善,甚至带有相当的随意性。虽然唐继承了隋以来的科举制,但它却不是当时最主要的入仕途径,被朝中有声望的人荐举甚至比科举及弟更容易被授官。可以说,在唐初至现在,选拔官员更多的还是考虑候选人的家庭成份和社会出身。而裴行俭制定的官员铃选办法,一般根据身、言、书、判,考虑候选人的资历,他们的才学、能力而分别授任官职。

  在这份文稿中,裴行俭建议:初授官的人首先集中考试,看书法好坏、文理优劣,后再察看体貌是否丰冇满、言辞是否明白准确、调查品行是否端正,合格的人入选后可以注授官职,但要征询本人意见:准备注授官职的人,要向所有应试人公开宣布。然后分类罗列次序,由中台(尚书省)的左右匡政m卜射)选报东台(门下省),给事中填注情况、意见,东台侍郎(黄门侍眺)察核,左相(侍中)审定,对不适当的提出异议。

  审定后上报皇帝,司列(吏部)按皇帝旨意授官,分别发给凭信。

  司戎(兵部)选拔武官也采取同样的办法,考试的内容为骑马射箭、举重、负重行走等判文考试。因某种规定所限,不能参加上述诠选的,能够通过三篇文章考试的,结合其他功绩也可入选,通过三条半文考试的,即可拔萃入选,入选者可以破格授官。

  凡在任官员,按年资考核,六品以下官员,以四次考核为满得”,…等等许多让人震撼的提议。

  贺兰敏之惊异的是,裴行俭在这份文稿中还破天荒地建议用“糊名”制来确保选举制度的客观性,这样,候选人的身分和社会出身就不大能影响选拔的结果。

  贺兰敏之匆匆看完,掩卷沉思了一小会,随即露出了特别的笑容:“守约兄,你所写的这份选拔人才制度真的让人惊叹,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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