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身世之秘(水枪之战,最后完胜的是半)_抱错的可爱妹妹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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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比外面的酱料多,但是别有一番风味的香,小女孩才算得了点安慰,开心点了。

  因为顾谨老不理自己,林珺想了想,突然凑过去,在他颊侧亲了一下。

  顾大博士果然给吓到了:“孩子,孩子都在呢。”他会在床上流氓,可在孩子面前向来要端着,不敢过分的,林珺这样,他怕对孩子们造成不良影响。

  “赶紧说,怎么回事。”林珺还在往跟前凑,而半夏,正在埋头吃烤串儿。

  顾谨示意林珺往边上一点,说:“曹桂还有一项罪状。”

  林珺一愣,心说曹桂的罪名,她的二儿子全揽了,怎么还会有新的罪名。

  “从她给曹芳的信件来看,她应该偷过一个孩子,并且把他当成自己生的,送给了魏士明。”顾谨说:“她想偷渡出国,就是拿那个孩子换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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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意思是,曹桂不止有刘马克和高家老二俩孩子,还给魏士明送了一个?

  她这倒好,跟谁处的时候都能留个孩子,算啥,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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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曹桂刚刚到大洋彼岸,曹芳写信问她要钱,曹桂于是骂曹芳。

  原话是这样说的:我能为了养活你们去海港,凭什么你们就比我干净,高贵,没钱你也去啊,找像魏士明那样,衣着光鲜的,一看就有钱的,去贴啊,贴完,过十个月,随便哪儿弄个孩子送给他,你就能讹笔钱,你为啥不干?

  而后还有一封,是曹桂在87年时写给曹芳的。

  依然是曹芳说穷,想要钱,曹桂骂她说:没出息的东西,为了你们,我18岁就落下病根儿,不能生育了,幸好林珉和林珺都傻,给我糊弄过去了,也幸好这几年走私业发展的好,我原来好的那几个人,刘华强,老高和魏家都能搭上关系,我正好能从中拿介绍费,不然,我拿什么养你们这帮吸血虫?

  不过骂归骂,但该给的钱还是会给,信后附:寄三十美金!

  林珺算了一下,刘马克27,高老二26,按理,确实应该是曹桂在18岁之前生的,之后,再过了十多年她才出国,那时她年龄大了,肌肤会自然松驰,生过孩子的痕迹也就会被遮盖。

  而她的信里,写的明明白白,魏士明,是走私琏中的一环。

  曹桂,真是可怜又可恨,一开始,她是为了养妹妹们,才去港口卖的,但慢慢的,她把曹芳那干妹妹全养成了一帮只会伸手要饭,混吃等死的蛀虫。

  可似乎她也撇不下她们,虽然咒骂,恨,但依在在接济她们。

  而从刘华强到高村长,再到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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