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十三章 人不要脸_娱乐大亨粱锦灵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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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在的,现在的那些论文里,引用几段其他文章的内容,不是很正常的么?只要在下面标识出引用的部分,标识出引用的是哪一部作品,不是照样可以发表?

  徐清用于骂黄文亮的诗句,被黄文亮作为引言放在了他诗集前面。就因为《路歌》太过优秀,导致黄文亮原本扑街的诗集,在只换了一个前言的情况下,突然大卖。

  于情于理,徐清都可以要求黄文亮取消引用。

  可是偏偏,现行的法律好像管不到这一点。那些明摆着被抄袭的情况,最后都有可能败诉。更何况徐清这样的情况?

  就算有一些模棱两可的条例可以引用,只要黄文亮稍微调动一下关系,徐清还是拿黄文亮没有办法。

  之前群里后生们建议徐清去告黄文亮的时候,徐清考虑了一下,说是自己解决。但是其实在第一时间,就排除了诉诸法庭的这种方式。

  这件事情,还得从长计议。

  黄文亮同样的诗集,之前扑街扑倒极点。实在是让黄文亮受到刺激了,黄文亮才几次公开提出“网络文学全是糟粕”、“四大名著也是糟粕”这样的说法。

  可是一模一样的诗集,就多了《路歌》作序,突然间就卖出那么多份儿。

  由此可见,买黄文亮诗集的这些顾客,九成九是奔着《路歌》去的。

  如果让这些顾客,知道《路歌》的作者徐清,本来是用这首《路歌》骂黄文亮,结果却被黄文亮厚颜无耻的放在诗集里,提高自己的销量。这些买家们,会怎么想?

  这个着手点,似乎也就是徐清此时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办法了。

  考虑了一下之后,徐清当即就开始付诸实施。

  徐清上网查了一下,果然,之前群里的后生们,已经开始在微博、论坛等等地方,怒斥黄文亮的无耻。

  狼牙用自己的话,描述了一下当天沙龙的时候,发生的具体事情。之后又加上后来黄文亮厚颜无耻的标记《路歌》为“徐清赠黄文亮”这样的情况,还有原本扑街的诗集,突然间销量暴增这样的情况。

  全部放在了一篇长文里面。后面还跟上了黄文亮诗集上个版本的销量截图。

  林慕白、阿蛮、名字长他们,普遍都已经进行了转发。

  只是这几人的影响力,确实还是差了一些。他们的粉丝中,有相当一部分进行了转发。

  可是就算加起来,放在华夏那么多微博、论坛用户里面,也只能算是沧海一粟。

  徐清顿了顿,先是用徐清自己的微博进行转发。徐清的微博已经进行了认证,看到这个账号的人,都知道此徐清,就是《盗墓笔记》的清少。

  而故意间隔了五分钟的时间之后,徐清有用雨朦胧的官方微博转发了清少的转发。

  就是徐清之前也没有想到,雨朦胧这个分身,居然会比自己这个徐清本尊更有影响力。

  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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